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10:27:39
董现礼:
本院受理原告王书堂诉你与王凤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5民初2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高尚用
电话:0372-209707 0372-2097946
责任编辑:宣教科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