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殷都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起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悉心劝导,温情执行下,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在互相谅解的前提下达成和解,收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2018年6月9日,魏某无证驾驶邵某所有的电动汽车与何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何某受伤及电动车乘坐人员崔某死亡。经法院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赔偿款11万元,后保险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向被告魏某、邵某在赔偿范围内追偿。由于被执行人无力偿还,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魏某已被单位辞退,没有了收入来源,其家庭条件比较困难。被执行人邵某虽每月有2000元左右收入,但偿还给被害人的一部分,加上自己每天吃药、交房租等,更是没有剩余的钱,之前垫付的医药费也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执行这个追偿款对于魏某、邵某来说非常困难。案件一度陷入困境,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积极寻找突破口,一方面把查明的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保险公司能不能向上级领导反映酌情考虑减免一部分追偿款;另一方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邵某,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拿出6万元结清此案,被执行人邵某积极筹钱,并亲自将这笔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手上,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