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我真没想到这笔钱能一次全部要回来!”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当申请执行人杨某波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到案件执行款后,连连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杨某波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殷都法院审理,依法判令被告杨某偿还原告杨某波80000元借款,并于2018年11月前全部还清。但眼看还款日期一天天过去,被告杨某在只偿还了20000元后,便没了下文。在多次上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波向殷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手续。但因受当时疫情影响,执行外出办案不便,执行干警只能通过电话、微信与其沟通联系,向杨某讲明不主动履行的后果,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措施,在深入调查了解案件后,执行干警从多方面多举措向被执行人杨某释法明理,并说明申请执行人的想法和遇到困难。最终,被执行人杨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剩余欠款交到殷都区人民法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为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殷都法院执行干警从不懈怠,迎难而上,巧妙运用执行措施,积极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线上、线下结合,为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