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0-06-08 11:27:52
张仓吉:
本院受理原告秦虹云诉你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5民初2274号案件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承办法官:李军林
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372-2097707 0372-2097746
责任编辑:宣教科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