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0-04-14 16:15:56
高广:
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殷都区纱厂路街道办事处大司空村民委员会诉你高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张丛艳
电话:0372-2097769
责任编辑: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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