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林某主动联系殷都区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款交至案件指定账户,一起追缴违法所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被执行人林某涉及殷都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需将其名下违法所得15057.48元予以追缴,案件移送执行局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林某都视若无睹,未按时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将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林某这下才慌了神,急忙联系执行法官将违法所得予以上缴。原来,被执行人林某近期有购买房屋打算,在准备办理房屋贷款时,发现因其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合银行发放贷款审批的标准,这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赶忙向法院履行了执行款。
随着执行信息化各项措施的完善,以及网络冻结、扣划,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等执行措施的多重运用,殷都法院在此敦促和告诫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不要抱有可以逃避还款义务的侥幸心理,整个社会也终将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