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殷都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现场履行了抚养费,取得良好的效果。
朱某与史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审理殷都区法院判决史某每月支付孩子450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因种种原因史某并未按照法院判决履行相关义务,遂朱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还是不予理会。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向其明理释法,自己的亲身骨肉,有义务也有责任支付抚养费,被执行人仍未支付抚养费。12月12日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来到史某家中,找到史某并再次耐心做其思想工作,通过多次的劝导,被执行人史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现场履行了执行款,也答应了以后会按时支付抚养费,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