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广义:
本院在执行苏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苏岚申请处分你名下房产,本院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依法作出(2019)豫0505执39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拍卖你名下所有的名下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街道办事处铁西路小花园新村3号楼3单元1层东户(豫(2017殷都区不动产权第00040076)),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公告告知上述事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联 系 人:王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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