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安阳的天气已经有些微凉,早上六点半,天还未亮,殷都区法院早已是警灯闪烁,执行局20余名干警在院内集合完毕,审判委员会专委李海新做战前动员讲话,至此,殷都区法院“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集中执行行动再次拉开帷幕。
李某申请执行郭某民间借贷一案,李某与郭某合伙经营一家小吃店,因经营不善,李某要求退伙,郭某同意并愿意退还李某投资款10万元,因资金紧张,郭某向李某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日期,还款期限届满,郭某拒不还钱,李某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郭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敦促郭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郭某并未履行,经过查询发现郭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23日早上,执行干警来到某小区郭某所在楼下,发现空地上停放着一辆宝马车,经过对比车牌,发现正是郭某名下的那辆车,执行干警来到郭某家中,对其躲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将其成功拘传至法院,并扣押了宝马车一辆。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战果颇丰,共查找被执行人住所10处,成功拘传8人,其中4人当场履行完毕,2人达成和解协议,2人被依法拘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