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10-17 08:37:21
李军、魏丽娜:
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县柏庄市场老范布业诉被告李军、魏丽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5民初11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家梁
电话:0372-2097781
责任编辑:行政审判庭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