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殷都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被执行人史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法官履行了相关义务。
原来,王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拉客时因故被李某殴打,导致王某面部、眼部受伤,右脚大拇指骨折,住院治疗11天,虽然安阳市殷都公安分局对李某给予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但李某对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有赔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将李某起诉至殷都区法院,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3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不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打电话给李某,然而李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上门寻找也没有发现李某本人。于是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李某名下有一套位于某小区的房产,于是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并以短信的方式将房屋查封情况告知李某,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10月15日上午,李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履行义务,原来李某收到房屋查封短信后得知事情的严重性,同时也从新闻媒体上得知现在的执行力度越来越大,不想因为一万多块钱“没了”自己的房子,这才赶忙主动履行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