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吉益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岳军、牛艳香、刘福军、刘玉林、牛保良:
本院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 安阳市诚利源商贸有限公司、张运超、张运杰 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2018)豫0505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2019)豫0505执10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现特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不报告财产、拒绝报告财产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本院将依法予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闫玮玮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372-209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