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16:43:34
姜延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505民初48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陈捷锋
电话:0372-2097890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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