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7-31 16:02:27
马红恩: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梅园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5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军林
电话:0372-2097746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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