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6-22 09:29:10
董会永、吴双平:
本院受理原告吴秀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505民初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万娅飞
电话:0372-2097867
责任编辑:民事第一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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