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日下午,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得知按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且被公安机关网上追捕的被执行人李某,在天津市河北区某广场被当地警方抓获的消息后,立即出动8名执行干警、两辆警车奔赴天津,连夜将李某押解回安阳。
被告李某因生意周转向郭某借款30余万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期限届满后,郭某多次向李某催要还款,但李某拒不还款。郭某向殷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应偿还郭某本金及利息共计39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无奈,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李某拒不接听电话,频繁更换住所,逃避执行,隐匿财产,执行工作困难重重。经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和房产,在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执行干警为了打破困境,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案件突破口,通过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将自己财产转移到其亲属银行卡进行高消费,并且在某公司持有相应股权。经过调查核实,被执行人李某拒不报告财产,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殷都区法院立案审查后移送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网上追逃。
6月2日,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被执行人李某被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局控制的消息后,迅速行动,600多公里的路程,执行干警日夜兼程,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因李某属于网上追逃人员,现已移送安阳市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