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宗辉、河南普天置业有限公司、杞县普天新型农村社区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郑州绿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5民初50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李文生
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372-209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