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4-10 21:06:28
韩建东:
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王凤莉诉被告韩建东、张慧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法官;刘家梁
电话:0372-2097781 135*****
责任编辑: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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