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审判资源优化配置方案(试行)正式出台,该方案打破以案件类型分案的传统模式,各业务庭按照立案顺序均等审理所有类型案件。
方案规定,在坚持法官工作普适性的前提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各有侧重,通过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形成业务专长,并承担对全院法官的专业指导职责。
方案规定,立案庭受理案件后,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根据案件的案由分类分配到相应审判庭承办;对一般案件按照立案顺序,机会均等地分配到各审判庭承办。并根据案由分类,将分案情况通过书面和网络,及时抄送各对应审判庭备案。
主审法官收到案件后,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由立案庭随机安排人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案件审理完毕后,主审法官应及时向相应专业审判庭报结,案卷也一并装订移交专业审判庭,由专业审判庭负责报结、移送评查、归档。
据了解,这是该院为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建立运转顺畅、功能健全、科学规范、完善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的又一重大举措,旨在破解人少案多困局,改变院机关各审判庭之间收案不等、忙闲不均,增强部门与部门之间,法官相互之间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