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为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后勤保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各类车辆管理,提高法院司法政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对车辆管理人和驾驶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组织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和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注重强化警示教育和日常管理,不断增强管理责任意识和行车安全意识,集中检查全院具有驾驶资格干警的驾照,从源头杜绝逾期年检、违规驾驶、无证驾驶的现象发生;
二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责任,由政务管理的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各项制度所涉管理和处罚落实到位;并通过集中突击检查、日常抽查和接举报后追查等多种形式,在严格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下功夫,完善公车使用机制,严禁车辆外出旅游、迎亲及接送孩子上下学等公车私用等情况的发生;
三是实行定点停放和定时检查。全院所有车辆根据车牌号统一划定停放地点,要求所有车辆必须在晚上七点半之前停放到院机关大院,由办公室和机关值班人员每天对全院车辆集中停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直接对车辆管理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特别是警车使用人违反警车管理制度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相应处罚;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被有关部门查纠或媒体曝光的的,绝不护短说情,还要按规定追加处罚和连带处罚,同时要求违规车辆管理人向全体干警作书面检讨,并将违规车辆在法院机关显著位置停放一周以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