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展开内设机构改革及人员调整工作会,根据该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方案,圆满完成了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殷都区人民法院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结合本院审判职责和工作需要,将原来的19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非审判业务机构2个,对内设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合理整合、调整。
高尚用院长强调,新调整的干部和全院干警要以对法院、对部门、对同事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敢于争先、奋发有为的状态,努力工作,攻坚克难,推进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团结。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成绩是团结出来的。二是要有充分自信。岗位的变动是对干部综合能力的考验和锤炼,要虚心学习,经受锻炼,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三是把得住分寸。要尽快熟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学会在严格监督和纪律约束下开展工作。四是言行上管得住小节,生活上扛得住诱惑。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要敢于坚持原则,充分表现党员干部应有的风范。五是要抓紧牵牢担责和问责的牛鼻子,要勇于担责,严格问责,在工作中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