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4:22:02
程英波、杨柳:
本院受理原告郝刚只 诉你 民间借贷 纠纷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万娅飞
电话:209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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