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3-07 11:42:24
陈社中:
本院受理安阳市大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5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承办法院: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邵红梅
电话: 0372-2097759
责任编辑:第一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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