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2-12 10:26:18
王超:
孟元元申请执行王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查封王超名下所有的位于安阳市北关区盘庚街西段路北滨河国际花园西区3号楼5层01号房产一套,法院依法评估拍卖。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1日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科选择鉴定机构。自公告之日起68日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科集合去往现场勘查。自公告之日起82日上午9时到法院技术科召开听证会。遇节假日顺延。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2097739
责任编辑: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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