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2-11 10:07:57
田文庆: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陈爱军与被申请人(原审原告)郑虎山、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田文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05民再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法官:刘家梁
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372-2097781
责任编辑:第六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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