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和殷都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为张某等68名职工发放工资款共计15万元。在领取工资款后,职工们自发为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并连声称赞:“没想到在总公司倒闭的情况下,法院这么快就为我们把工资款执行回来了,这下我们都可以安心地过年了!”。
深圳市华森百货会员俱乐部有限公司安阳市文体路分公司拖欠张某等68名职工工资一案,安阳市殷都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于2009年8月3日受理职工投诉,经过深入调查后于同年8月14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由该公司给付张某等68名职工工资及缴纳社会统筹等共计153534元。3个月时间内,该公司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殷都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16日立案执行,主办该案的法官罗坚强在认真阅卷和详细调查后发现,深圳市华森百货会员俱乐部有限公司在全国有上万个连锁机构,安阳市文体路分公司只是其中的一家。由于总公司倒闭,在全国的上万个连锁机构在同一时间全部瘫痪,总公司因人力不足导致安阳市文体路分公司的事物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从而欠下68名职工5个月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统筹款共计15万余元。另外由于该公司的经营场地系租赁使用,公司还拖欠着场地出租方即安阳市卫东购物商场的房租款,且安阳市文体路分公司在商场中所销售的服装还并非总公司所有,所有商品全部系总公司为生产商代销。由于总公司一直未派人前来处理该事,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安阳市卫东购物商场和68名职工将未售出的十万余件服装封存,在执行程序中要求法院将封存服装变卖后抵偿债务和兑付工资。
鉴于该案涉及人员较多,承办法官罗坚强想尽一切办法和总公司取得联系,耐心讲明利害关系后,最终总公司委派了全权代表到安阳市专门处理此事。经过协商,在法院主持下总公司与68名职工达成共识,决定将封存的剩余服装按照挂牌价的2.5折进行处理,所得价款优先偿还68名职工工资及缴纳社会统筹,然后支付卫东购物商场租赁费,最后剩余款项由总公司给付所代销的生产商。经过不到两天的处理,销售服装所得款项已足以支付张某等68名职工的工资和缴纳社会统筹。1月21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和殷都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行了工资支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