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河南,无故拖欠一名农民工工资8000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时间,不仅会被纳入拖欠者“黑名单”,还会受到发改委、金融等多个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
每到年终岁末,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新闻总会如期而至。一边是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要求严查,一边是用人单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
导致农民工身陷窘境的背后,存在着诸多因素。这其中,惩处力度不足、违法风险偏低,尤须引起重视。毕竟,对于无良老板和黑心企业来讲,当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时,势必会助长他们铤而走险的胆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河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于农民工来讲确实是一大福音。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4万元以上的,人社部门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更为重要的是,用人单位一旦进入“黑名单”,将面临多部门的联合惩戒。这意味着,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被“拉黑”的用人单位会受到限制。
落实是关键。只有将纸上的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才能充分释放“黑名单”的震慑力和杀伤力。所以,要把这件事办好办实,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惠民成果,不断提升农民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确保他们能共享人生出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