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2-29 16:00:55
李军、魏利娜:
本院受理文峰区老于布行与李军、魏利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05民初3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邵红梅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372-2097759
责任编辑:第一审判团队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