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真佩服你们法院的执行力度,我先筹钱给付一部分,并把这个车作担保,剩余的一定还清”,10月22日下午,被执行人梁某的家人将10万块钱现金交付给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并对执行法官说道。
原来,张某跟梁某老家是一个乡村的,后因各做各自生意少有联系,去年梁某因工厂资金短缺,向老乡张某借款40万元,并写下字据承诺如期归还,期限届满,梁某总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故意推脱,无奈,张某起诉至殷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梁某偿还张某本金40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仍置之不理,拒不履行义务,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梁某不仅不履行义务,而且千方百计的躲避执行,“人间蒸发”。通过系统查询,没有发现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将梁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执行干警了解到梁某去年工厂赔钱濒临倒闭,于是向张某借钱周转,今年工厂效益初步好转,所以一直未还张某款项,执行干警多次往返梁某的家和工厂不见其踪影,案件进度一时陷入困境,执行干警将情况告知申请人张某,并希望其也能提供有力线索,张某告知执行干警,梁某偶尔上午回工厂开例会,执行干警抓住这一线索,连续在工厂附近蹲守了一周,终于在22日上午将梁某成功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告知梁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如若仍不履行将依法拘留。梁某平常通过电视、网络载体了解到现如今法院的执行力度,也知道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通过这段时间深深感受到当“老赖”日子不好过,不仅影响了家庭,更影响着生活和工厂的效益,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天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并给付张某现金10万元,同时用妻子名下的奥迪车做担保,剩余款项分三期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