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当事人拿到执行款笑容满面乐开怀

发布时间:2018-10-11 17:00:35



    “感谢咱法院的执行干警,没想到这笔钱这么快就给执行回来,我实在是太高兴了”。10月9月下午,申请人执行人李某某来到安阳市殷都区法院执行局,拿到三万五千元的执行款,拉着干警的手激动的说到。

    原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做轮胎生意,专为大货车提供轮胎更换及维修服务,被执行人王某为货车司机,经常到李某某店里以赊账的方式进行轮胎更换和货车的日常维修,因为是老顾客又碍于情面,李某某一直未催要货款。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已经在李某某的店里赊账高达三万五千元,为了资金周转,李某某向王某索要该笔钱,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开始躲着李某某,李某某无奈起诉至殷都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偿还李某某货款三万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躲避执行,李某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电话多次联系王某,均无人接听,考虑到王某作为大货车司机,经常出车不在家,于是执行干警到其货车经常拉货场所进行寻找,终于将其成功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其之前并不熟识,仅仅是因为老顾客便让其赊账,自己辜负了李某某的信任,于是当天将所有执行款一次性还清,李某某拿到执行款后笑容满面,对法院执行干警表示由衷的感谢,该案在当天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政治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96671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