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应邀参与了旁听。
原告蒋某诉被告徐某民间借贷一案,殷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徐某还款4.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长期不履行,原告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徐某不仅未按要求及时报告财产,反而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殷都区人民法院在调查了被执行人徐某的财产信息中,发现其在S301大林县改线工程中获得拆迁补偿款100余万元,有能力偿还却不主动履行其应承担的4.4万元及利息,申请人在得知相关情况后,于5月17日向殷都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希望法院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该院在审查后,当天立案并对被执行人徐某下达逮捕决定,殷商分局在当日对其实施逮捕,徐某被逮捕一个月后,赶忙连本带利的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还给申请人8万余元。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被执行人徐某有能力履行却故意隐匿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