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我现在立马还钱,请赶紧解除对我的限高吧,孩子还等着跟我一起出去旅游”。8月14日上午,被执行人郑某来到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义务,希望法院依法解除对其限高措施。
原来,申请人何某与被执行人郑某于2017年签订买卖合同,而后郑某未按期支付货款且经过长期催告拒不支付,何某无奈起诉至殷都区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决郑某支付何某货款5 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依旧拒不履行,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收到文书后,郑某不以为然,而后便玩起了失踪,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再联系已是关机,多次上门也未见其身影。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询郑某名下财产,发现其名下银行并无余额,因此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郑某的儿子刚刚步入中学,郑某打算儿子临近开学前全家一起出去好好玩一趟,结果买票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份“特殊”,无法购买高铁票,使得自己颜面尽失,郑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因郑某积极主动履行执行款且态度良好,执行法官当天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而郑某也从此次事件中吸取了教训,表示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