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针对家事纠纷案件特点,在工作中坚持强化和谐司法一个理念,多措并举积极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真正实现以审判促和谐、精审判定纷争,为构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社会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各类家事纠纷案件172件,已审结145件,所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38件、调解和好后撤诉57件,调解、撤诉率为65.52%。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始终把家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作为一项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成立以院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抽调熟悉婚姻家庭纠纷审判业务,同时还掌握相应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工作作风细致严谨,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法官和辅助人员,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既确保了家事审判团队的稳定性,也有利于提高家事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加强与民政、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强化与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工作网络和信息平台,拓宽处理家事案件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家事纠纷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家事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构建了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努力实现社会组织调解和法院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三是创新调解载体,丰富调解形式,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不能简单的实行结案了事,而是通过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对抗和隔阂,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纠纷化解。除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等案件外,其他家事纠纷案件原则上均实行调解前置程序,未经调解不进入审判。设立专门的诉调对接和家事纠纷窗口,并设立了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室,选聘18名对家事调解工作具有热情、时间充裕且具有说服能力和家事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家事调解员兼家事调查员,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源于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切实强化家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效果。
四是强化宣传调研工作,为创建优良家风和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和九九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学校、社区广场和敬老院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等家事方面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教导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引导老年人和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