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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法院开展“执行保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07-06 18:26:05


    “你们可帮了我们家的大忙了”杜某某妻子及其女儿哽咽握着院长高尚用的手连连致谢。7月6日上午,在省人大代表李云、杨玉蓉的见证下,申请人杜某某的妻女收到了殷都区法院院长高尚用转来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执行救助保险款5万元。

    申请人杜某某申请执行安阳市某建筑安装公司一案,杜某某不慎从高空坠落,全身瘫痪,因没有劳动保险该公司拒不赔偿又因该公司法人代表申某某死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导致该案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殷都区法院及时启动执行救助程序,向申请执行人伸出温暖之手,帮助申请人度过生活难关。

    这是自今年6月7日殷都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签订保险战略合作协议以来第二起申请人获得执行救助保险的案件。

    据悉,殷都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3+2”全方位的合作协议,将保险业务覆盖于诉讼执行全过程,所谓三函即是诉前保函、诉讼保函、执行保函。两险即是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的介入,为长期执结不了的涉民生案件提供了解决的途径,在本案中,杜某某因意外事故致全身瘫痪,无法得到相应赔偿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此时的执行保险救助,帮助困难家庭度过难关,执行救助保险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放大司法救助资金的规模,该模式成功的缓解了因“执行不能”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随着该模式的运作,其在未来将越来越完善,也更好的服务于民,解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需。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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