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9日下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面阐述了五年来最高法院的工作成效。从公正司法、审判、执行等方面把各级法院的工作完整地展现给了全国人民。其中的一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我感触颇深。
法院作为直接面对人民的审判机构,如何处理好与人民的关系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形象和审判的社会效果。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味着要把人当做主体,依靠人民群众。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重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群众最关切最烦心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味着要把人当作尺度,尊重人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为中心”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切实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观点。焦裕禄同志深受人民群众爱戴,根本原因就在于他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诚心诚意当人民公仆。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改善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这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尤其要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一切发展的依归,紧紧依靠人民,万众一心,扎实奋进,才能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