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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法院司法技术三项服务助力执法办案全面提速

发布时间:2017-12-13 16:14:59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着力强化司法技术对执法办案的助推服务,通过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案件的流转程序,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全院执法办案高效运转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和支撑。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司法技术类案件330件,其中鉴定案件185件,评估案件145件,已结案289件,结案率87.58%,已结案件平均办理周期85天。

    一是立足服务,主动出击,加强与审判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该院专门出台司法鉴定评估案件流转办法,对司法技术案件在审判业务部门与技术科之间的流转,实行流程化管理,理清责任,规定时限,对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明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分工,杜绝推诿扯皮,促进案件高效流转。

    二是立足规范,细致界定,加强司法技术案件受理范围和受理条件的研究和规定,提高技术服务质量。该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司法技术案件的受理、鉴定机构选择与委托、鉴定、评估的审核、对异议的听证、委托期限、委托中止、委托终结、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特别是规范鉴定、评估中的材料补充,防止审判部门与司法技术部门互相推诿、扯皮,造成案件长期未结。

    三是立足效率,自我加压,实行技术鉴定三提醒制度。为缩短委托期限,该院规定一般案件要求三日内完成鉴定评估委托,超期由主管副院长对技术科承办人书面提醒;司法技术部门在委托时,书面提醒鉴定评估机构在2日内书面答复能否在期限内完成工作,如不能按时完成的,重新选择鉴定、评估机构;要求鉴定评估机构在60个日内完成鉴定评估工作,复杂案件可适当延长至75日,但必须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对临近结案日期未结案的,由技术科提前五天向鉴定机构书面提醒或电话提醒。

责任编辑: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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