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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风暴显威力 承包土地重复租赁遭裁决

发布时间:2017-05-24 13:10:21



    5月23日,殷都区法院继夏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以来,继续对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集中突破,精准打击老赖,当日入户17处,拘传5人,拘留2人,冻结账户2个,结案3起,标的371400元,打击拒执、执行攻坚每日都掀新浪潮。

    当日,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引起了执行人员的注意。2000年12月23日牛某与龙安区张家岗村委会签订一份《承包合同书》,约定承包村委会村东丘陵坡地165.1亩,承包期限30年,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至。合同约定村委会允许牛某在承包期间转包,并且约定了承包缴纳方式和金额。2003年牛某将土地中的115亩转给殷某承包,殷某自己承包其中61亩,蔡某承包其中的48亩,协议签订后,蔡某将速生杨树种植到了承保管理的48亩土地当中。但在2008年,蔡某在交纳承包费时遭到了拒绝,并且发现村委会将48亩土地同时承包给了张某,并于2011年6月20日发现所承包的48亩土地中的杨树全部被刨掉,于是蔡某和殷某将张家岗村委会和张某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张家岗村委会和张某赔偿经济损失费600000元,后来经过权威鉴定和估算,杨树损失价值为192960元。

    负责该案件的法官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该可以和解化解矛盾,遂通知双方到法庭经法院支持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48亩土地继续由蔡某按照原合同承包,由于张家岗村委会无力赔偿蔡某192960元杨树损失费,于是协议将(冰糕坟地)三亩土地的使用权归蔡某和殷某所有,以此海抵还杨树损失费,于是一场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就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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