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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殷都法院分段式执行提速增效

  发布时间:2017-01-24 08:26:47


    2016年以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分段式执行改革,将执行局分为执行裁决、执行综合和执行警务大队三大块,进一步整合执行力量,提高了执行案件的质效,取得了较好效果。截止目前,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01件,执结标的3000余万元,依法拘留被执行人近100人,执结涉民生案件86件,为96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300余万元。

  一是严格落实裁执分离,将新组建的执行裁决庭作为执行局中枢大脑,专门负责执行案件作出查封、冻结裁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和中止、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暂缓执行决定、罚款、拘留决定,并将裁决文书迅速传达到执行警务大队或者综合科拍卖组依法执行。二是将新组建的多功能的执行局综合科作为执行局的心脏,在承担原来负责的装备、协调、组织、信息、宣传、调研等综合工作职责的同时,赋予其新的执行业务职能,在其下设综合组负责案件的接收、审查、登记以及失信人名单发布等工作;下设内勤组专门负责案件的流转和案件节点网络预警;设立查控组,专人负责网络四查查控财产,将查控情况随时通过内部网络发到裁决庭,由裁决庭根据情况作出查封、扣押等裁定,再通过内部网络发送到查控室迅速办理查封手续;下设网拍组,依据裁决庭的决定对查控的相关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第三是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展执行警务化改革试点,组建有正式编制的执行警务大队,下设三个执行中队,每个中队配备执行员和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作为整个执行局的拳头,执行警务大队负责不折不扣的执行裁决庭的各种裁定和决定,专门负责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和案件各项执行措施高效率的全面实施。四是按照审执分离的原则,在审判团队中设立专门负责执行异议审查的合议庭,负责对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的审查及裁决等工作,体现了审判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也是执行局正确行使职权的守门人。以上四个内设机构部门构成了执行局整体,有裁决庭指挥、有综合科做好后备和外围工作,最后有执行警务大队进行实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内循环,初步实现人案分离和流程管理,提高执行效率,防范执行廉政风险,使案件效率和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责任编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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