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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说理 指导意见共44条

发布时间:2016-10-13 08:33:22


  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说理工作,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指导意见》一共五个部分44条,第一部分是一般规定,对文书说理的概念、范围、原则等提出了一般性要求;第二部分是案由、程序性事项的说理以及争议焦点的归纳;第三部分是事实认定部分的说理;第四部分是本院认为部分的说理;第五部分是激励措施和培训机制等相关规定。

  《指导意见》针对司法实践中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不规范等问题,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和写作规范的要求,根据不同审级、不同案件类型的特点,对需要加强说理的环节和节点进行了引导和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指导意见》还体现了司法公开、繁简分流、庭审实质化、对律师权利的保障等改革精神,对提高民事裁判文书制作和说理水平,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将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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