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不断发展,法院在审判与执行方面也借助了更多的科技手段。昨日,记者从殷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继本院首次使用微信视频调解离婚纠纷案之后,本院于6月20日又成功借助微信转账方式,成功执行一起案件。
事情要从2013年说起。当年11月23日,王某在安阳某公司购买了价值4000元商品,王某未支付现金,而是给对方打了一张4000元的借据。“借据预定王某在40天内应无条件的的结清,如果逾期不还,该公司可每月加收2%滞纳金。”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介绍,借据约定最后期限到了之后,王某并未履行约定,该公司多次向王某催收也无果,无奈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