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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侠”铤而走险盗电缆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10-14 18:02:24


    凌晨时分,当人们还沉睡在甜美的梦乡时,一伙“夜行侠”却在疯狂的盗割通信电缆线……。“多行不义必自毙”,几名窃贼也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鄢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袁某、孙某、马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被告人袁某、钱某、马某多次预谋,在凌晨时分,趁着夜深人静,驾驶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到鄢陵县陶城镇各村路段,盗走联通公司型号为HYA200X2X0.5的通信电缆线490米,型号为HYA100X2X0.5的通信电缆线500米,型号为HYA50X2X0.5的通信电缆线650米。几人盗窃后在返回途中直接联系被告人孙某销赃,孙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仍将袁某等人盗窃的通信电缆线收购。经鉴定,被盗通信电缆线总价值34600元。案发后,孙某退出赃款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孙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总价值34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孙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购买,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袁某、孙某、马某、孙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孙某退出部分赃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B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人民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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