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农村 “三留”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确实保障“三留”人员合法权益,殷都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活动。
一是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农村 “三留”人员案件优先立案,审理执行,推行巡回开庭,阳光审判。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的“三留”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简便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
三是采取庭审直播,巡回办案,就地宣判,人民陪审员参与等形式。推行阳光审判,特别是家暴、赡养、抚养、监护、教育等类案件,有条件的一律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开庭,以案释法教育群众。
四是对“三留”人员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胜诉的“三留”人员案件及时实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