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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法院围绕“四不”机制抓廉政收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0-02-02 15:26:11


    2月2日,中共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纪委就2009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发出通报,通报中对殷都区人民法院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总抓手,着力构筑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使法官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局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年来,殷都法院党组围绕“四不”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做足文章,做好文章,使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10月,区委区政府专门为该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并给予2万元物质奖励。

    廉政教育形式多样。为提高法官防腐的免疫力,该院党组一方面常念“紧箍咒”,通过主题教育、专题讲座、典型案件剖析、观看录像片等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强制灌输经常化,以廉政制度和规范占领法官的思想阵地;另一方面早打“预防针”,在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和节前廉政短信的同时,还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把近几年来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制作成专门的版面,与荣誉室合并,创造性地建立了法官警示教育室,定期组织全体法官参观并现场感悟和深思,用身边的人和事警示干警,真正实现了近距离的入心入脑式的警钟长鸣,使“不愿为”的自律机制确实发挥作用。

    廉政监督环环相扣。一方面借助省委政法委综合执法巡视和全区政法机关执法检查活动,对法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另一方面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案件回访卡、征求意见卡,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以及设立廉政举报箱、廉政电子信箱等方式,将法官廉洁情况置于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之下,使“不能为”的机制基本形成。

    廉政责任追究到位。继2008年配合区委对历史遗留的受过处分不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强制调离法院之后,去年,该院党组又一次硬起手腕,对经过案件评查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包括3名中层以上干部在内的6名干警给予纪律处分,彰显了“不敢为”的惩戒机制的功效。

    廉政保障坚强有力。为从物质上激励廉政,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院廉政保证金制度已连续实施四年,累计发放廉政保证金25万余元。与此同时,该院还建立了法官“廉政食堂”,认真落实各项福利待遇,通过关心干警生活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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